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,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,高效促進知識產權運用,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,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和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(2021—2035年)》,制定本規劃。